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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後的第一個情人節,秉持著Amor『給妳的驚喜就是沒有驚喜』的原則下,當然是什麼都沒收到,不過就一封親吻的簡訊(還是我先傳過去的)。不過前一天去超市買東西時,看到專櫃的彩妝品在特價,便挑了一支唇蜜給自己,假裝是情人節禮物。哈~(其實在選購的時候根本沒想到,事後自己安慰自己是情人節禮物啦,ㄎㄎ)

 

疑似閃光文結束。沒收到老公的禮物,卻意外的收到廠商送給我們的蛋糕。

 

本來以為是普通點心捲之類,沒想到是糕餅專賣店的蛋糕耶(當初我的結婚蛋糕有考慮這家)。打開一看是個大約十吋的愛心巧克力蛋糕,看上去不錯吃的樣子,再說既然是糕餅店的蛋糕,應該不會差到哪裡去才是。不過比較喜歡台灣口味的我,對外國的蛋糕還是抱持著觀望的心態,要嚐了才準。

蛋糕盒子 蛋糕全貌

 

因為Yendry明天起就放長假,Gina又不在,她不好意思說要切蛋糕,我跟她講沒關係,Gina不可能不會答應的。後來她還是慎重的打電話去跟Gina講,說是想吃蛋糕,沒辦法等她一起切很抱歉啦(是說她什麼時候這麼客氣我都不知道,噗)。Maritza是來代Gina的班,讓她賺到一塊蛋糕,不然只有我們吃也不好意思啦。

我 Yendry  分食中…←我自己不知道在high什麼

 

這蛋糕跟我一般在超市看到賣的不一樣,沒有很厚一層的鮮奶油或糖霜的裝飾,蛋糕旁的那一層鮮奶油很薄,不過就是剛好覆蓋了蛋糕而已,光是這一點我就覺得很用心(加分)。雖然巧克力蛋糕不是我的菜,不過既然是情人節,這算是應景,我也不要太挑剔啦,畢竟是人家送的耶,還嫌就太超過了,嘿嘿。

 

據說我的手比較穩(才怪),所以蛋糕由我切。Yendry幾乎是迫不及待的大口吃起來,有沒有這麼饞呀~哈。她也不介意我拍下她的饞樣,我問她可以上傳FB嘛?她說無所謂,不過貼在FB的風險頗大,會被主管看到,所以我還是打消此念頭,拿來放在痞客邦比較安心,如果這樣還被主管發現,那我也認了啦。:P

搶走草莓的傢伙 狼吞虎嚥

 

本來只是請Yendry幫我拍一、兩張照片,結果她竟然惡搞我,硬是把盒子上的蝴蝶結別在我髮上,說是把自己當禮物送給老公。這梗真老套,哈哈~再說太噁心了啦!被她整完,我也不放過她,趁她在吃蛋糕時,把蝴蝶結放在她頭上,讓她當阿花妹。扯平~哇哈哈。我不敢惡搞Maritza,因為跟她不能算很熟&不知道人家愛不愛拍照,所以只有我跟Yendry自己在那邊high。最後幫她們兩人拍一張,結束我們的『下午茶』。

一定要惡搞我 換我惡搞妳 蛋糕真的好好吃喔

 

我把我的那份蛋糕帶回家,晚餐後問Amor要不要吃?他本來說不要,後來又自動去拿叉子,還吃的很起勁咧。他說這家蛋糕很好吃,不會太甜膩,我認為跟我們的結婚蛋糕口感很像,不過這家比較乾一點,但是跟當地大多數的蛋糕比較起來,味道好太多了!可惜當初沒問他們的結婚蛋糕多少錢,說不定不會很貴呢…以後有機會在再吃他們家的糕點吧~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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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皮小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